四川人大代表要求追究沱江污染事故人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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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16:16 四川新闻网 | |||||||||
本网独家得到的最新消息 今(15)日,众多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在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中,就《省政府关于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情况报告》提出,追究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提请人大常务委员会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严查此事。 今日上午,在锦江大礼堂召开的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三组分组审议会
人大常务委员牟绪珩说,省政府的措施很及时和得力,切断了污染源,以及立即调集军队、消防和运水车辆解决老百姓的用水问题的成绩予以肯定。但是,他提出,报告对责任人的查处显得过轻,企业应该知道排放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却依然我行我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亿元,沱江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报告中却只对青白江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处罚100万元,并未提到对相关责任人查处,仅仅用“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就一笔带过。应该追究相关事故人的责任。沱江的严重污染造成沿江民众和企业的直接损失是全国少有的,非常严重,影响了百万群众的健康和生活,以及严重污染长江上游的自然环境。 同时,人大常务委员罗懋康说,仅罚款100万只是治标不治本,报告中只提到省环保相关部门紧急出动千余人拉网检查清理了170余家污染企业,关停了50余家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这只是紧急清查,但平时的工作却不到位。青白江环保局发现此事后未上报,还是当地老百姓自己发现问题。“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带给沿江百姓和四川无法想象的灾难。”罗懋康气愤的说,如果职能部门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污染严重情况,这是严重渎职问题。 人大常务委员刘永顺也说,报告中责任处理不准确,追究责任不到位,川化公司在调查的时候采取隐瞒态度,拿出一套假数据来欺上瞒下的行为绝不能轻易饶恕,“如果不调查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我们对不起受害的百万人民。”他建议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他说,四川江河的污染情况一直非常严重,严肃处理沱江污染事故,将成为川内治理污染江合的典范,所以政府一定要痛下决心。 四川新闻网记者余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