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辖区好居民 担当义务调解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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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1:1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陈德山 本报讯昨日下午,石狮市凤里公安派出所二楼会议室里,30余名辖区居民从所长陈爱民手中接过“义务治安调解员”的大红聘书。这30余名在辖区居民中享有一定“威望”的中老年同志,成为该所首批治安案件义务调解员。
据介绍,公安部门聘请辖区居民为义务治安案件调解员,这在泉州尚属首次,在全国亦不多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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