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县长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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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2:07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本报讯昨天,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通报指出,调查认定,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调查结果,经报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意密云县县长张文辞去县长职务。
通报指出,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经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灯展安全保卫方案没有落实,负责云虹桥安全保卫的值勤人员没有到岗,现场缺乏对人流的疏导控制。主要原因:一是担任重点部位云虹桥保卫工作的密云县城关派出所没有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有关人员擅自压缩值勤人员人数、推迟上岗时间,工作失职渎职。二是灯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安全保卫方案不落实,有关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灯展活动安全保卫小组没有要求负有安全工作责任的成员单位制订细化的安全保卫方案或防范措施;未设立现场指挥协调机构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调查认定,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通报指出,根据事故责任调查结果,经报国务院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