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汉咬伤亲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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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2:47 新京报 | |||||||||
法院一审判其承担全部责任 新京报讯(记者孙于泳通讯员张玮)住前后邻居,又是亲兄弟,本该和睦相处。但前不久,平谷区夏各庄镇年过花甲的老兄弟俩却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哥哥将弟弟右手拇指咬伤。为此,弟弟将哥哥告上法庭。昨天,平谷法院一审判决孔大赔偿孔二医疗费、伤检费、鉴定费、伤照费共计497.8元。
前不久,孔二在砌自家房后滴水时,与哥哥孔大发生口角,随后动起干戈。孔二说,在争执中,哥哥将自己右手拇指咬伤,并导致指甲脱落。 经法医鉴定,孔二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为此,孔二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孔大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伤检费、鉴定费、伤照费共计497.8元。孔大在法庭上表示,弟弟手指的伤是他自己干活时,不小心被砖砸伤的,不是自己咬伤的。 法院认为,孔大不能提供砸伤的证据,孔二在房后砌滴水的行为并无不妥,孔大予以阻拦没有道理。为此,孔大对纠纷的发生及造成的损害后果,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