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殡葬“十五”计划有改变 边远山区允许土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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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2:57 信息时报 | |||||||||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王丽凤 实习生吴璇 通讯员王锦昌 文燕媚 核心提示 昨天,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在全省殡葬工作会议上指出了殡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个别民政执法机关收受贿赂,与丧主串通搞假火化真土葬的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地
据了解,省民政厅着手建议省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中的一些要求过高的目标进行适当调整。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从实际出发允许实行土葬,改变将全省“一刀切”划为火葬区的做法。 省民政厅建议修改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 遗体辗转百里火化 人为增加百姓负担 在会议上,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指出,“十五”计划是广东殡葬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广东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他们发现“十五”计划指定的部分任务目标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为此,省民政厅正着手建议省政府对“十五”计划中一些要求过高的目标进行适当调整与修改。 一是“2003年到2005年全省火化率达到100%” 这个要求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将全省划为火化区,这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海岛、大型水库库区等特殊地区是很难做到的。有些村委会至今没通公路,村民去世后要请人抬尸数十公里,再转上几十公里的水路,最后还要用殡仪车运到上百公里外的市级殡仪馆进行火化,人为地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民政厅建议,今年各地可根据实际,设置土葬改革区,对人烟稀少、荒地较多、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库区和海岛等不便实行火葬的镇、村,从实际出发允许实行土葬,改变将全省“一刀切”划为火葬区的做法。但必须指定公共墓地深埋,不得乱埋乱葬。具体范围由当地县人民政府提出规划,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核,上报省政府审批。经批准同意采取深埋土葬的少数山区偏远农村、海岛,不列入当地火化率的目标考核范围。 二是“至2005年除少数山区县外,全省基本实现辖区无坟化” 这个提法不科学。很多边远贫瘠山地,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可能开发利用,要求这些地方清坟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三是“2002年底前全省消灭殡仪馆(火葬场)空白县” 这个要求也不切实际。不分大县小县,人口多的县和人口少的县;也不管距离远近,布局合不合理,经济是否许可,要求在同一时间所有县都建殡仪馆,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其结果不但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而且还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带来不稳定因素。 调查一 吴川市吴阳镇 执法人员收受贿赂 大搞假火化真土葬 今年年初,广东省民政厅接到举报,吴川市吴阳镇民政执法中队与该市殡仪馆有关人员勾结,对每具尸体收取低至数千元高至上万元的贿赂,大搞假火化真土葬。据了解,吴川市吴阳镇民政执法中队利用群众希望亲属死后入土为安、事成不会举报、被查不敢承认的心态,利用执法工作之便,以默许土葬为条件收受死者家属钱财,并暗中与吴川市殡仪馆有关人员勾结,收受贿赂,大搞假火化真土葬。接报后,省民政厅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调查, 另外,还有个别区县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之后,承诺丧主进行土葬,但当其达不到省、市级民政部门要求的火化率及要对土葬进行清查时,又暗地里勾结地下仵工再次起棺,使清坟工作严重受阻。 总结: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杨华维表示,一些殡葬管理执法队和殡仪馆、公墓单位近年来出现执法违法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除假火化真土葬的现象屡禁不止外;有的殡仪馆、公墓高收费、乱收费,个别殡仪馆增设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如遗体火化候炉费、骨灰提前提取费等。杨华维表示,这些违规违法行为极大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马上进行严肃查处。 调查二 部分山区市县 死人活人还在争地 七成骨灰继续土葬 据了解,由于群众“入土为安”等传统丧葬观念十分浓厚,加上一些基层干部对殡改工作还不完全到位,地下仵工队承办尸体土葬,接运尸体等屡禁不止,造成遗体偷埋土葬事件时有发生,出现新的乱埋乱葬。仅湛江市东海岛经济试验区,去年全区共强行起棺火化368宗。 另外,由于一些地方对存在违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群众来信来访有所上升。一些地方对遗体火化后的骨灰无法妥善安放,造成新的骨灰乱埋乱葬,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据调查,不少山区市、县遗体火化后骨灰70%以上继续装棺土葬,推行火葬不仅没有减少群众办丧的负担、节约殡葬用地,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丧失了殡葬改革的真正目的和意义。 总结:杨华维表示,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对殡葬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未能如期完成殡葬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尚有乳源、紫金、和平、蕉岭、丰顺、龙门等6个特困山区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殡仪馆、火葬场仍未建成投入使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难以拿出资金用于殡仪馆设施改建、更新;有的地方骨灰楼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土地、资金一直未得到落实。 调查三 珠三角地区 清坟工作进展不一 急躁冒进群众抵触 据了解,广东各地葬改工作发展不平衡,如汕尾市的火化率一直不能达标,2003年一度出现遗体火化量大幅减少的现象;又如同属珠三角地区的深圳、佛山市已完成了全市清坟任务,但其他各市则在不同程度存在差距。特别是广州市,全市约有历史旧坟156万座,到去年年底只清理了29.7万座,还有120多万座尚未清理,距离清坟工作目标甚远。 总结:在清坟工作上,有的地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重点侨务工作对象的认定及其祖坟的保留工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已引起一些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一些地方的清坟工作没有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采取急躁冒进的做法、时限要求过急、工作方法简单、导致群众产生抵触情绪,对清坟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出现围攻对抗现象。 调查四 江门市新会区 滥批滥建公益公墓 再转性质对外经营 为解决骨灰存放设施不足的问题,一些县、市无视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滥批滥建公益性公墓,并出现将公益性公墓私自改为经营性公墓对外经营。 上月,省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程组对江门殡葬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江门市新会等地滥批公益性公墓,已批准建成公益性公墓8个,均按照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方式和宣传手段对外经营,并向外打出“实行火化后惟一可以土葬的地方”的宣传标语误导群众。 总结:杨华维表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滥批滥建公墓的结果是,既浪费土地资源又造成新的“青山白化”现象,严重违背了国务院有关“严格限制公墓发展”的规定。如不刹住这一严重势头,势必对广东省公墓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新闻链接 广州出台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殡葬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全面推进广州市殡葬改革工作,有关部门制定了《广州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各区、县级市政府,区长、市长及主管殡葬工作的副区长、副市长。 据了解,此项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其中火化率目标和清坟工作目标最为重要,各占30分,兴建公益性骨灰楼目标占12分。根据此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火化率未达100%,清坟、兴建公益性骨灰楼工作成绩不显著,年度考核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部门将取消年度评选文明单位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