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年受“关爱”获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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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3:03 新京报 | |||||||||
崇文检察院启动对未成年人犯罪“关爱”行动 新京报讯(记者廖卫华 通讯员冯丽荣)记者昨天从崇文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公诉一处未成年人办案组于近日正式启动了未成年人犯罪“关爱”行动。作为一宗抢劫案的主犯,崇文区永外地区16岁中学生小肖成为“关爱”行动第一个受益人。检察官对小肖的犯罪行为委托社会调查员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其进行教育。在起诉小肖时,检察官向法院提交了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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