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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出事故保险公司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3: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省卫生厅相关规定将保证患者获得应得的经济补偿

  本报讯(记者王飞)14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以前出了医疗事故由医院进行赔偿,而医疗责任保险开展以后,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此举施行后,医疗事故中患者应得经济补偿的实现将得到保证,同时为合理、及时处理医患纠纷和事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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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门诊部、诊所等是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主体。《通知》还强调,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应有利于医患双方的根本利益,做到处理及时,防范有力。要建立有关各方信任的医疗责任保险处理机构,参与医疗事故争议的协商工作,使医疗事故得到及时、方便、和谐解决与赔偿。

  新闻关键词

  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依据相应的保险条款,医疗机构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从而将其因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一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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