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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九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因受贿3.6万元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41 江南都市报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刘婷、记者危诚报道:日前,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受到九江市民关注的原九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章晋寿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章晋寿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初,湖口县水电建筑公司个体承包人王某为了尽快得到由九江市森林公安局建设的望江亭宾馆装潢工程款,在章晋寿家中送给章现金6000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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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顺利得到工程款33万余元。2001年,九江市森林公安局拟在九江市南湖支路建综合楼,九江市银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为承接该工程,于2001年12月的一天晚上,送给章现金3万元。之后,银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愿接到该综合楼的土建工程。

  案发后,章晋寿家属主动退清了3.6万元赃款。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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