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毒火腿”案开审 曹氏兄弟当庭流泪忏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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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41 江南都市报 | |||||||||
浙江消息14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金华毒火腿”一案在金华金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永泰火腿食品厂法人代表曹锡平和他哥哥曹锡洪被指控犯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2003年11月14日,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扣了原永泰生产的涉嫌有毒的火腿;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样检验出该批火腿表层的“敌敌畏”含量为18.8mg/kg。
4月14日上午,在金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曹锡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觉得对不起父老乡亲及金华人民。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