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套房子收取多方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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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41 江南都市报 | |||||||||
南昌市民郝女士:有欺诈嫌疑 “地洲置业”:我们没有违法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瑾报道:昨日,南昌市民郝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得知自己所购房子有他人付了定金的信息后想退房,中介方却不退定金。
据郝女士反映,4月9日,她在阳明“地洲置业”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当日中午看了房子后便与房东签了合同,并交了一万元定金。签完合同后,郝女士突然听到房东和中介人说赚了4000元的差价,心里很不舒服,怀疑房东和中介合伙骗人,便提出不想买房子,且提出不要4000元差价,只要6000元押金。可中介却称郝女士如不买下房子,预交的一万元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郝女士告诉记者,事后她从房东处获悉,在她之前有人和中介方签了合同,而且是在她签约之后才解约的。此外,一名康女士也给了中介方一万元钱,只是一直没有签约。 昨日,记者陪同郝女士来到“地洲置业”青山路分行。章经理告诉记者,一套房子收取多方定金的做法并没有违法,只是公司的一种操作行为罢了。如果郝女士不买该房,则不退定金。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孟庆泉律师认为,中介此种做法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但中介虽然收了其他两名购房者的钱,却并未签订合同或已解除合同,所以中介方没有违法。郝女士如果要退房,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定金。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