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莲”打官司今日过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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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48 天府早报 | |||||||||
《8年了“秦香莲”要告娃他爹》追踪 早报讯(记者李晓波实习生陈盛春)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这一天了!”今(16)日上午9时,陕西未婚妈妈为8岁儿子向“无情夫、无情父”索赔15万元抚养费的案子(本报近期已做连续报
道),将在成都郫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日下午,方的委托律师蒋家胜表示对此案信心十足,他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材料。记者看到了郫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证明:1996年3月8日李某陪同方到该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是方已怀孕2个月。另外,还有一份郫县德源镇计生办开具的证明:1996年4月,计生办工作人员前往德源镇李某的石材厂,要求方终止怀孕。“除了这些物证外,我们还有很多人证。我们把一些证人的说法都录下来了。”录像中最先露面的是一太婆,她是当年在李的石材厂做饭的段婆婆。段说当年方的确和李同居,并在同居期间怀孕。德源镇大禹庙街的裁缝司某某也说,1996年6月,李和方一起到裁缝店让她做两套婴儿衣服,“李还问我可不可以用他的睡衣改”。 “如果明天李不出现怎么办?”记者问。蒋律师说,他如果不出庭,法院也可采取缺席审判,“到时法院仍然可以根据证据做出裁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