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建设文化强区主要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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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5:49 深圳商报 | |||||||||
1.文化产业增加值在GDP总量中的比例大幅提高,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 2.到2007年,使现有公办学校100%成为等级学校,50%成为省一级学校,3所学校进入全国示范学校行列;到2010年,70%的学校成为优质学校,创建5所全国示范学校,成为全国基础教育的发达地区。
3.到2005年,区政府每年投入的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财政可支配支出的2.5%。 4.发展社会文化,扶持10个民间戏剧、曲艺业余团队,在全区有条件的社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组建100个业余文艺团队。 5.2010年内完善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卫生科普宣传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到2010年,居民健康和卫生服务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6.区要建成“二场一池一馆”(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游泳池、体育馆),到2005年,全区人均(按全区常住户口和暂住人口的总和计算)体育用地达到1平方米,到2010年达到1.6平方米;市民体质测定合格率在85%以上,达到全国先进城市水平。 7.到2007年,全区实现1个国家级、5个以上省级命名的民族民间艺术之乡。 8.到2010年,体现在经济成果上的科技发展指标,预期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15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年均增幅为35.5%。 9.到2010年,文化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层文化设施达标率居全省前列。 10.力争五年内有一批文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大奖,获奖总数不少于30项。 11.把区图书馆建成地市级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区公共图书馆和专业图书馆的藏书总量达到国家先进图书馆的指标,人均图书数量4册以上,居全省前列。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