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污染造成近百万群众饮用水中断 26天损失初步核定3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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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6:00 重庆晚报 | |||||||||
新华社成都4月15日电震动全国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损失目前已初步核定,其结果为: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生态环境恢复需5年时间。这是记者15日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得知的消息。 今年2月至3月,位于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沱江附近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数十倍的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据事故损失的初步调查表明,内江、资阳等沿江地区近百万群众饮水中断时间为26天;沿江污染影响地区大量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停产,损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亿元;沱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据专家估计,约需5年时间才能恢复到事故前的水平。 刘晓峰说,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环保局已对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省政府正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核实损失,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损失赔付工作方案。 据了解,沱江污染事故损失是随着污染持续时间的增长而逐渐扩大的。3月2日发现污染情况时,有关部门统计沿江死鱼约20万公斤,经济损失在16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3月下旬,各类经济损失已超过1亿元;4月13日,四川省认定经济损失为3亿元。人大代表要求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川新闻网消息15日,众多四川省人大常委在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中,就《省政府关于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情况报告》提出,追究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提请人大常务委员会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严查此事。 常委委员罗懋康指出,报告中只提到省环保相关部门紧急出动千余人拉网检查清理了170余家污染企业,关停了50余家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这只是紧急清查,但平时的工作却不到位。青白江环保局发现此事后未上报,还是当地老百姓自己发现问题。“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带给沿江百姓和四川无法想象的灾难。”罗懋康气愤的说,如果职能部门平时工作认真负责,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污染严重情况,这是严重渎职问题。 人大常务委员刘永顺也说,报告中责任处理不准确,追究责任不到位,川化公司在调查的时候采取隐瞒态度,拿出一套假数据来欺上瞒下的行为绝不能轻易饶恕,“如果不调查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我们对不起受害的百万人民。”他建议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他说,四川江河的污染情况一直非常严重,严肃处理沱江污染事故,将成为川内治理污染江河的典范,所以政府一定要痛下决心。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