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宁举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6:36 扬子晚报 | |||||||||
4月15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南京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龙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光明作的关于《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潘宗白作的关于《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
梁保华省长就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就省法院提请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 为便于更好地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从本次会议起,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拟任命人员都要作口头的或书面的拟任职发言。本次会议拟任命的3位省政府组成人员在会上分别作了拟任职发言。省法院提请审议的12名拟任命人员作了书面的拟任职发言。 全体会议结束后,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法规案和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锦α、柏苏宁、方之焯、李佩佑、张艳、赵龙,秘书长顾介康参加了会议。副省长王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13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沈纯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