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长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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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6:4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经过调查,北京市15日认定,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经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灯展安全保卫方案没有落实,负责云虹桥安全保卫的值勤人员没有到岗,现场缺乏对人流的疏导控制。 经报国务院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密云县委书记夏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密云县委副书记、密云县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密云县委副书记陈晓红,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密云县副县长王春林,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对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2名直接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8名事故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