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计生家庭进行奖励 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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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6:51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洁、通讯员向秀芳、张红报道:昨日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今年起,国家将在15个中、西部省市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我省宜昌市名列其中,成为全省首个实行的地方。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推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将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该奖励制度规定,农村只有一个子女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定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励资金要求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据悉,宜昌市目前正在对目标人群进行调查摸底,各项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据初筛统计,该市农村符合条件享受这一奖励的约有1.6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