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一年最低10元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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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7: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钟蓓)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从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此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而致贫、返贫的问题,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同时,凡是我市农村户籍的居民(不含正在服役的义务兵),都可在其户籍所
如何缴费出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资助和集体扶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 报销范围和比例: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其诊疗项目和使用药物在《成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成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目录》以内的,均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报销范围。 经区(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药费用,符合市级社保报销范围的,可以按照各区(市)县规定的比例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和提倡使用中药、中成药和中国传统诊疗办法。 各区(市)县还可根据筹资水平及经济实力对正常分娩予以适当补助。农村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并发症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解决,不在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 住院医药费的报销起付线为本区(市)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农民在具备转诊手续的情况下,由下一级医院转诊到上一级医院就诊,原则上不重复计算起付线;封顶线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4倍-6倍参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