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业暴露染“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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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36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卫生部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其中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指导原则将自200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作者:记者朱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