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二胎范围放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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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36 现代快报 | |||||||||
《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昨天正式在上海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生育二胎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明确将可生育两胎的人群范围扩大了,符合条件的非农业人口也可以生育第二胎;再婚夫妻如果在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婚后也可以照顾再生一个;另外,新条理还取消了“两胎之间必须间隔四年”这一规定。 由于上海市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比较严重,这个条例的颁布施行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一现
记者随后就条例颁布采访了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颐教授,陈教授说,由于上海是一个城市化很高的城市,而且人的素质也相当高,对于这么一个特殊人群施行这种新规定是根据上海的客观情况而定的。但是不代表它同样适用于我国的其他城市,尤其是那些农村人口多的地方,就不一定适用。 作者:快报连线记者 于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