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兰州户籍准入门槛一降到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只要同时具备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可办理落户兰州的手续。对高级技术工人等高级人才,即使没有固定住所,也可办理落户手续。兰州市公安局近日发布的这条消息,受到了许多长期受户籍困扰的“准兰州人”的欢迎。

  据介绍,所谓“合法固定的住所”是指在兰州市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并拥有房屋所有权和持有公房《房屋租赁证》,拥有房屋使用权;“稳定的职业”是指在兰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51精彩无线大奖等你拿
州市国家机关、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及私营企业聘用满2年以上,以及从事第二三产业,办理了《营业执照》,按时缴纳税费,在兰州生产、经营满2年的;“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能按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及固定投资、兴办实业有合法收益的。

  近年来,甘肃省各级政府及户籍管理部门逐步对铁板一块的户籍制度进行了大胆突破,改革的步子一次比一次大。据介绍,自2000年入户条件放宽至今,落户兰州的外来人口达32.9万人。据该市公安机关预测,新制度实施后,每年将有16万人落户兰州。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