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煤矿“3·18”坠罐事故原因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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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8:55 大众网 | |||||||||
发生事故的是东大煤矿正在建设中的副井,承建单位是总部设在江苏省徐州市的中煤第五建设公司二处。这一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新华社济南4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山东省煤矿监察局枣庄办事处获悉,3月18日凌晨发生的山东滕州市东大煤矿坠罐事故原因已经查明。3月18日凌晨,值班的绞车司机开绞车提升矸石时精力不集中,违章操作,绞车全速过卷,拉断了提升钢丝绳,导致吊桶坠落井底是
发生事故的是东大煤矿正在建设中的副井,承建单位是总部设在江苏省徐州市的中煤第五建设公司二处。这一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违章操作。按照规程,主要提升绞车必须配备正、副司机,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但东大项目部分为四个班次进行作业,只有4名绞车司机,特殊工种人员严重不足;此外,绞车本身速度保护装置不全、过卷高度不足也是造成这一事故的重要原因。 正在建设中的东大煤矿在开工之初就属于“没有采矿许可证、没有矿井初步设计、没有编制煤矿安全专篇”的“三无”项目,当地煤监部门也多次对这一工程进行执法监督,东大煤矿仍然擅自开工建设,最终发生重大事故。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