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船舶禁止乱“排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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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9:1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昨天,江苏省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对《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条例(草案)》,江苏内河船舶必须配备相应的废油、残油、垃圾、货物残渣、粪便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储容器,并正常使用。禁止在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排放含油污水、洗舱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在内河水域焚烧船舶垃圾。违反以上规定的船舶,将被处以1000
据江苏省政府秘书长周光明介绍,目前,有近10万艘船舶长年在江苏省内河水域从事水上运输,约有30多万人在船舶上生产、生活,每天产生的污染物数量可观。不少船员环保意识差,习惯将船舶垃圾、残油、污水等污染物直接排放到水体。同时,运载油类等危险化学品的船舶逐年增加,船舶已占内河油污染源的第一位。 作者:记者 高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