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出台法规严处欠薪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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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09:4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深圳4月15日电(记者何广怀)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一经劳动部门裁定,不仅要在限期内全额支付员工工资,还要支付相当于应付而未付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日前进入人大立法程序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加强了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受到此间几百万企事业单位员工的高度关注。 深圳市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常常处于弱者的地位,许多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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