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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法草案昨提请审议,慈善捐助享受减免税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0:33 龙虎网

  【龙虎网讯 】昨天上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草案)》被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慈善捐助享受减免税

  与西方国家相比,除了我国的香港有一些富豪慈善家外,目前内地的富豪慈善家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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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少。有学者认为,原因之一就是有关的税收政策,比如相应的减免措施还未建立和完善,起不到鼓励做慈善事业的效果。

  在昨天提请审议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草案)》中则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红十字会向社会公益事业、灾区以及贫困地区捐赠物款,将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

  红十字会不只是卫生团体

  长期以来,由于红十字会被定位为“人民卫生团体”。昨天,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潘宗白在作相关说明时指出,红十字会应该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职责有备灾救灾、群众性现场救护、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国际人道救援、传播国际人道法等。

  记者在草案中也看到,在红十字会的职责一条中列出的内容包括“筹措救灾款物”、“开展失散亲属人员的寻亲工作”等等。目前,这一《办法(草案)》正在审议之中。

  作者:刘泱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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