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新办法:“一府两院”领导任命前先作演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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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0:3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上午,省十届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上,三名厅级干部的拟任命人选分别向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作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演说”。 这三位分别是省经贸委主任、省交通厅厅长、省民政厅厅长的拟任命人选。他们演讲的内容包括任职后的工作目标和总体思路、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打算等。在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中,像这样进行拟任职发言的还是第一次。
记者获悉,根据4月5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的办法”,今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必须作拟任职发言的包括: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和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省政府副省长、秘书长和组成部门厅长、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拟任职发言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内容包括:任职后的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的打算等。不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在人事任免中进行这样的“演说”,有助于增强他们对提请任命人员的了解。 作者:刘泱、陈立新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