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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资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1:15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记者赵国清、韩玉芹)记者4月15日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自4月16日起,全市工 商系统开始前移农资市场监管关口,实施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开一个承诺,即在营业场所设置公开承诺板 ,写明要严把农资产品进货关,主动向农民出具购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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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二是农资经营单位在收款处醒目位置设 置一块消费警示板,提醒消费者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货发票,如遇消费纠纷,可即时拨打举报电话。三是建立四项制度,即 商品留样备查制度,要求农资经销商对购入的农资商品在销售前留存充足的样品,分类保存在样品袋中备案;进货台账使用制 度,要求农资经销商按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机械进行分类,在进货台账上逐项翔实登记;信誉卡使用制度,销售信 誉卡上必须准确记明消费者姓名,告知消费者妥善保管,售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实行先行退赔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农资 经销商要主动索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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