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荔湾小学入读政策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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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荔湾从明年开始二手楼入住两年才算地段生 本报讯记者王倩报道: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市东山区、荔湾区小学2004年入学新政策已经出台。4月30日前购买东山区二手楼入住的业主子女,只要该居住单元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入读对口小学作地段生处理。
荔湾租房两年才算地段生 根据荔湾区规定,从2005年开始,对于具有区内相关地段户口的新租户、二手楼业主子女,必须在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居住两年后才算作“地段生”,不够规定年限的新租户、二手楼业主子女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据了解,以下两种情况按地段生处理: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同户同住,并在区教育局安排的学校就读的,应属地段生;不以择校为目的,确因客观特殊原因(如拆迁户、所在小区未设派出所等)造成人户分离或与父母分户,要求在实住地就近入学的,能够提供有效证明,证明此实住地是其唯一居住地的,应视为地段生。 人户不一致按借读生处理 根据荔湾区有关规定,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出具父母子女同一户籍的区内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综合税发票;租住房屋的,凭广州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入学。学校将对有关房产、租赁等证明材料实行年检制度,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从新学期开始按“借读生”处理。 东山本月内住新楼算地段生 按东山区规定,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并已入住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一年级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入住且符合地段生界定的,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学位。 手续完备的租住房管局和单位房的租住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入读对口小学一年级可享受地段生待遇。手续完备的临时向私人租房的租住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持东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永迁被安置在区辖内居住的,到对口小学入读一年级视作地段生。由拆迁办安置在东山区居住的临迁户子女,以及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或投靠亲友的临迁户子女,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在广州惟一居住的,由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在东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集体户口,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