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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房屋出租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5:13 深圳晚报

  堵住房屋出租漏洞

  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分组审议多个法规

  本报记者康剑波报道昨天,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继续分组审议多个法规、议案和报告。参加审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字斟句酌,对《深圳经济特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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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租赁条例(修正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规定(草案)》等法规反复推敲,认真提出修改意见。

  “必要”是否改为“必须”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健超在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规定(草案)》时建议,把审议大会议案的办理方案须经过召开听证会定为法定程序。他表示,大会议案都是市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目前很多议案的办理方案并没有和市民“见面”,市民对此也不了解。因此,建议能否将草案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结报告……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的规定,改为“必须举行听证会”,即将听证会设为审议议案办理方案的必经程序,以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意。

  让出租屋管理有法可依

  在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修正案)》时,有委员提出,修正案提出了对没有依法登记的房屋进行收费、收税,但如果出租屋主不自觉,如何保证其依法交税、交费?如出租屋主宣称房子是借给亲戚住,那么执法部门如何界定并让其依法交税、交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认为,以往由于很多出租屋没有进行登记,因此我市对出租屋的管理存在着很大漏洞,而提出修正案的目的,则是加强对未进行登记的出租屋管理,以改善我市出租屋管理现状。如果修正案审议通过,未登记的出租屋管理就有法可依了。但有了法规后还要认真执行,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地管起来。

  作者:本报记者康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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