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业投资管理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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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5:30 海南日报 | |||||||||
海南新闻网4月16日消息:海口4月15日讯我省创新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本月起,凡使用非政府投资的投资项目 ,不再需要开工报告等相关行政审批。 省发改厅日前下发《关于海南省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管理的通知》,对使用非政府投资,除国家明文限制或缺政 府批文无法实施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及以上的,实行登记管理,而不 再像过去一样进行行政审
据介绍,非政府投资项目指不是由财政出钱的投资。因此,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等性质的企业投资, 都算非政府投资,而不必进行审批。 对5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登记管理,是由于统计的需要,50万元以下的投资则勿需备案。而过去,50万元以 上或以下的投资,只要是投资项目都必须经过行政审批。 根据通知的精神,非政府投资项目,只要在依法办理环保、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安全、消防等行政许可手续后, 7天内到当地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办理投资项目登记手续,即可自行开工。 这样一来,自然大大方便了投资者。有关人士介绍,按照过去的行政审批管理,省发改厅一年就要对2000多个投 资项目进行审批。这些审批有时很快,有时一年半载也批不下来。现在一切都成为了过去,而且,对于登记备案管理的项目, 登记管理部门还有保守投资项目商业秘密的责任。 据悉,我省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为了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 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依据今年初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草案》和《关于海南经济特区体制创新的若 干意见》而作出的。 有关人士表示,把企业投资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取消那些本来不该由政府审批的事项的审批,不仅有利于企业投资 ,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