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税率降低1.21% 我省执行监督电话:68555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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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5:30 海南日报 | |||||||||
海南新闻网4月16日消息:海口4月15日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近 日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我省各市县农业税税率一律下调一个百分点。 经过此番调整,我省农业税综合税率由7.14%下调到5.93%,降低了1.21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仍按正 税的20%征收,农业税计税价格不变。省财政厅有关人士称,通过停征除烟
下调农业税税率后,为保证农民受益,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两个部门共同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 社会各界对农业税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98-68555780(省财政厅),0898-68542 361(省地税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