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军队制定多项政策鼓励优秀人才建功西藏军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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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拉萨4月16日电(记者邹陈东)国家和军队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扎根西藏军营建功立业。目前,西藏军区部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70%以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士官占士官总数的55%以上。 在工资待遇方面,西藏部队干部、士官的军龄工资是内地部队干部、士官的4倍,工资总额是内地部队同级干部、士官的2.5倍,福利费计领标准是内地的2倍,排级干部的工资
驻藏部队每年都安排优秀基层干部和中高级技术干部到内地疗养;干部每年休假时间为内地同级的2倍;符合随军条件而不能随军的驻藏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可在原籍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户口已迁入西藏的军队干部子女在原户口所在地上学的,不需要交付借读费及其他额外费用;驻藏部队干部子女在参加高考时,将得到适当的分数照顾。 连续在西藏工作满15年以上的团以上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可安排相应职务;在西藏工作满10年以上、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军转干部,退役金视不同情况分别增加5%、10%和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