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馆将被要求公示进货渠道 顾客可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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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9: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在木樨地桥北的富瑞特酒店,如果顾客对这里的菜品不放心,可以查阅酒店提供的进货台账,从而做到放心消费。西城区月坛工商所昨天率先在辖区内的12家餐厅、酒店建立了《食品购销台账》,并在醒目处向消费者公示。 工商部门表示,今后,全市餐饮业将会逐步推广这种形式,消费者可以在就餐前检查餐馆食品的进货渠道,并有权举报来路不明的食品,工商部门将迅速解决。
记者在富瑞特酒店看到,台账中详细记录了餐馆每日购进的食品名称、进货日期、品种、数量以及供货单位名称、地址和进货价格,台账背面粘贴着购货票据的复印件。月坛工商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凡是涉及到《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米、面、油、肉、蛋、豆制品、蔬菜、调味品、酒、饮料等14类食品,均要求餐馆必须在《食品购销台账》中详细记录。消费者通过查阅这本台账,一旦发现某种食品来路不明,即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承诺,一旦接到电话举报,将在20分钟内赶到调查。 记者同时了解到,如果餐馆建账不全或不实将面临最高200元的处罚;如果肉类食品因没有记录供货单位而导致无法追溯来源,工商所最高可处罚餐馆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