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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详见内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05:43 深圳商报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深圳市与韩国光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

  (2004年4月16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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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议案,同意深圳市与韩国光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批准深圳市与韩国光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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