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远志在宜昌调研时强调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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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06:18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13日至15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在宜昌市调研时强调,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坚持抓改革、抓制度、抓队伍、抓落实,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反腐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深入开展“认真执纪执法树形象活动”,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黄远志先后深入到长阳三源水泥有限公司、清江茶厂等乡镇和企业调研,听取了宜昌市委、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问题和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了座谈。 黄远志指出,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要明确重点。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七个方面的监督。要加强党委内部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员干部要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放弃监督是失职、疏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要加强对权力运作的监督,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各级纪委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