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重大立法推行社会听证 相关制度即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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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07:2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海霞)今后,凡民政领域内的重要立法、重大工作部署、重点业务改革、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调整、政策措施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政部都将通过专家咨询、组织听证、社会公示、新闻监督等多种形式来实现社会参与。今后所有民政业务中重大立法要举行社会听证。 昨天民政部召开本年度第2次部务会议,记者在会议上获悉,民政部即将出台《民政
李学举部长指出,这五个办法是民政部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加大民政工作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民政工作社会参与度的重要保证。 据悉,民政部今后将扩大社会公示的范围。比如救灾、低保资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捐助款物的使用,民间组织的登记、变更和注销,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变更、命名、更名等,都要适时向社会公布。今后,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民政部的决策和办事程序都要公开、透明。重大政策的制定,特别是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也要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举行社会听证。(北京晨报)(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