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学位办两考生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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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08:01 新京报 | |||||||||
法院认定处罚合法,驳回诉讼请求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范红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学位办)因取消两考生的硕士学位考试成绩,被告上法庭。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对这起学位办首次成行政案件被告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两考生的诉讼请求。两原告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法院经过两次庭审,认定原告王贞兰、常浩在考试终了指令发出后未停止答题。监考人员在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在《考场记录表》中记录两原告有“其他违纪行为”。后又涂改为“考试指令终了指令发出后继续答题”。 根据《教育法》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所以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贞兰、常浩两人皆为山西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教师,去年11月1日,他们俩参加了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他们的考试成绩后来被学位办宣布取消。(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