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被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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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08:25 北京青年报 | |||||||||
精神病医生纵火烧死7人 新华社武汉4月16日电 武汉市商职医院院长曾宪考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15日被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大年初一5时许,武汉市商职医院住院部发生火灾,造成7人遇难、11人受伤。
江汉区检察院指控,从去年7月起,武汉市商职医院先后两次收到消防部门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书。曾宪考作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拒绝整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应当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纵火医生李开文因法医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责任能力,故未追究刑事责任。1 作者:俞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