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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部门首次为违规商户举行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15:48 河南报业网

  河南报业网讯:

  昨日上午,在邙山工商分局会议室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市调味品城的商户车某因所售酱油标签不合格,被罚款3.06万元,对处理不服的商户特申请听证会。据悉,这是我市首次以听证会的形式为违规商户提供一个申诉、说理的机会。听证会上,商户代理律师与工商部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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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节前,邙山工商分局对郑州调味食品城的调味品进行抽检,样品由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郑州站进行检测。结果表明,郑州调味食品城满满星商贸行销售的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商标为“如丰”的“一滴香生抽王酿造酱油”不合格,其不合格的指标是“标签标志不合格”,其他各项理化指标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据介绍,其标签的问题主要是,在产品的“执行标准:GB18186”上缺少了“2000”字样。而2000就是表示该国家标准是2000年开始执行的,同时隐含以后还可能有新标准。

  邙山工商分局监管科据此拟对满满星商贸行老板车某处以3.06万元罚款。依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罚款额超过3万元的,当事人可申请听证。4月2日,邙山工商分局对商户下发《听证告知书》,5日,车俊霞咨询律师后提出听证申请。

  在听证过程中,双方针对商品不合格是否等同于质量不合格,以及处罚额度进行了激烈辩论。邙山工商分局表示,针对听证会上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的申诉,他们将重新展开调查,然后再做出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认可,可以在60日内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对于这场听证会,商户代表及当事人律师表示,给违规商户一个说理、申辩的机会,这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现在政府职能部门能够把依法办事落实到行动上来,商户们非常高兴和欢迎。当事人车某表示,如果仍要罚款3万元的话,他们将会再次进行行政复议,必要的话再进行行政诉讼。

  (记者 王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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