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造性推进干部制度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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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04: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用制度选人选用好的人 本报讯省委组织部在大力推进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建设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逐步建立完善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三大制度体系,有力推进了我省干部制度建设。仅2003年,省委组织部就制定出台20多项相关制度、办法,其中不少在全国都是首创。
在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我省先后出台《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的暂行办法》、《四川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对干部任免的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对投票表决未获通过的人选,半年内不得就其拟任同一职务再次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表决”,有效防止了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扩大了干部讨论决定中的民主。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我省出台《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执行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试行办法》、《四川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程序》等制度,在民主推荐的要求及程序方面作出一些新的探索。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经集体研究不能确定考察对象的,可采取‘两推一陈述’的方法来确定考察对象”等。这些规定较好地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四川省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举报工作办法(试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先后出台。按照这些制度,省委组织部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条件、程序和要求,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人和事,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本报记者许小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