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确定今年政府立法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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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04: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等8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将提交审议 本报讯记者16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2004年立法计划。按照该计划,今年内省政府将负责8个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还将完成11个省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
8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分别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正)。 11个省政府规章包括:四川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保障办法;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四川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修正);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程序规定。 (本报记者向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