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定税”得民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04: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14日上午,春雨纷飞。武胜县城沿口镇人民南路15号小百货商店生意兴隆。店主吴某忙个不停。吴某是县国税局干部屈某的妻子。店里醒目地挂着一块公示牌:本纳税人吴某,系县国税局干部屈某之妻,月定纳税营业额4000元,纳税160元。如果认为本纳税人月定纳税营业额偏低,请打电话至县国税局举报,举报电话是6211784,欢迎监督。 这是县国税局推行“阳光定税”的又一举措。
该局从事商业经营的“税嫂”有13人,她们主要经营饮食、副食、小百货、日杂等类,过去定税没有公开,一些纳税人有怨言,认为她们沾了当国税干部的丈夫的光。该局领导十分重视,多次研究,决定治外先治内,召集“税嫂”的丈夫开会,讲明“税嫂”纳税曝光的必要性,对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的重大意义,消除大家的顾虑。大家同意局领导的意见,一致表示,做通“税嫂”的思想,向国家纳“明白税”。 “税嫂”纳税主动曝光,不少纳税“钉子户”前来观看,对照自己的纳税状况普遍认为公平、公正。他们说,人家收税的和我们一样纳税了,我们还有什么情绪?国家的税一分不少地纳! 杨洪秦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