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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外女友登记结婚 在押犯人首次获"特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07:5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18日消息:4月14日下午,在押服刑人员王某,在上海宝山监狱狱警的陪同下,与女友小华(化名)在南汇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据了解,这在上海监狱系统尚属首例。

  1995年,19岁的王某和18岁的小华在家人的撮合下,按家乡习俗摆了婚宴,并生活在了一起,后来又有了一个孩子。但两人一直没有办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两年前,王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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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现在上海宝山监狱服刑。

  如今孩子已经9岁了。由于没有合法的婚姻手续,孩子至今没有办理户口申报,而近来房屋动迁、儿子就学等问题让小华焦头烂额。服刑中的王某听说后连续几天茶饭不思,情绪低落。监狱领导获悉此事,经研究后,与民政部门取得了联系。4月14日下午,监狱派出两名狱警,陪同王某前往南汇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身着便装的王某和小华在民政局门口见面后,双双来到登记处。20分钟后,两人就拿到了红彤彤的结婚证书。

  据了解,在押犯人获准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在辽宁、四川、天津等地曾有先例。申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嵘律师认为,从对服刑人员的人道主义关怀角度出发的,监狱此举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和社会责任心的增强,是有益的尝试,但这种做法暂时还无法得以推广,他认为服刑人员在监狱里失去人身自由是法律的惩罚,而监狱是否有权决定犯人出狱“办事”也有待商榷,立法部门对监狱部门的职权应进行重新定义,赋予其一定的自主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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