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疑儿非亲生做鉴定 为别人养儿7年索妻2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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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08:1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方芳 记者 戴颖敏) 因为抚养了七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丈夫与妻子打离婚官司时,还要求妻子赔偿25万元。近日,松江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 七年前儿子出生后,封先生的疑惑随着时间逐渐增大,为什么儿子一点也不像自己
应封先生的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封先生与其子天天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封先生与天天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这一结论让封先生彻底绝望。 在结论出来的第二天,封先生以财产损害为由将其妻告上法庭,要求蒋女士赔偿其扶养儿子七年的费用5万余元,另加精神损失费20余万元。蒋女士表示,封先生从来不关心孩子和家,也没有为天天付出过什么,如今即使证实天天并非其亲生,对其也没多大伤害。 法院认为:蒋女士与封先生七年来为孩子的事情争吵不断,在法庭上双方表示愿意离婚,由此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有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子女出生后,父母一般都会倾注一定的关爱。但当父母突然发现自己抚养多年的子女并非亲生时,必然会给其感情带来一定的伤害。鉴于双方均没有充分的举证,法院在有关金额上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酌定。松江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准予蒋女士与封先生离婚。蒋女士赔偿封先生各项损失2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