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私喷车身改颜色进行查处 最高可罚50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10:0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想给爱车换身漂亮“衣服”?先别急着动手,记得一定要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从4月1日起,深圳交警部门展开专项行动,对车辆私自喷涂商业性车身广告,以及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共有428辆违章车辆受到处罚。 “与张贴‘新手驾车’等提示性标语的车辆相比,那些擅自喷涂在车身的花花绿绿的广告,更容易吸引司机的注意力,更具危险性。而如果有车肇事逃逸,在擅自改变车身颜
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或者车容外观将会受何处罚?车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年检验时,私自违规改装的车辆不予年审,并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执勤民警表示,对私自喷涂商业性车身广告的车辆,经现场整改后,如果对交通安全不再有影响,就进行教育后放行;对广告内容不雅甚至影响行车安全,但又未能当场整改的,执勤交警即采取用数码相机拍照取证,暂扣车辆行驶证的手段,令其限期恢复原车貌。(记者朱倩 通讯员杨静 王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