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巨蠹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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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12:17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 河南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紫荆山支行原负责人杨林军,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并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杨林军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 1991年10月至1997年7月间,杨林军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3次擅自将本单位的11408.34万元资金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1996年1月至1997年5月,杨林军违反规定,先后9次向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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