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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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12: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制定的,反映了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首先,宪法体现了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我国宪法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党的正确主张的制度化、法律化。(1)党领导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宪法的修改,从启动到修改建议的形成,始终都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党中央确定了修改宪法总
其次,宪法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1)人民的意志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根据。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是根据人民的意愿和要求进行的。(2)宪法修改是由全国人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的。宪法必须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这是因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宪法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的体现。从根本上说,党的主张来源于人民的意志,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任何特殊利益。党领导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领导和支持把人民的意志写入宪法。 党的正确主张与人民共同意志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和修改宪法,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宪法,就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因为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人民群众愿望、要求、利益的体现。而人民的意志写入宪法的过程又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离开了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的意志就难以集中、上升为宪法规范。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宪法是党的正确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相统一的法律体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