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海外安全成国际社会难点 危机处理考验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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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17:37 瞭望东方周刊 | |||||||||
文/张学刚 公民海外安全问题日趋复杂,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普遍感到头疼的难点问题之一 回顾国际关系史,海外公民的安全问题堪称困扰各国的一个“老问题”。西方殖民者与殖民地人民之间爆发的激烈冲突就曾引发过西方社会对海外公民安全问题的关注。二战后随着民族国家的独立和殖民主义体系的瓦解,现代意义上的海外公民安全问题则要追溯到1945年《联合国宪章》和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签署。 然而,无论从1972年德国慕尼黑事件还是到1979年的伊朗人质事件,从2002年印尼巴厘岛爆炸案还是到最近伊拉克境内发生的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劫持多国公民事件,均表明公民海外安全问题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日趋复杂尖锐。 当今国际社会的难点问题 难点主要有三:一是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公民在海外遇险或遇难往往会牵涉到双边或多边外交关系,并触及民族情绪、宗教感情等敏感神经,如处理不好,可能引发国际争端。二是事件的起因往往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公民在海外遭遇意外事件,既可能与政治、宗教、民族和历史原因有关,也可能与谋取经济利益有关,还可能是由纯粹的交通意外或因自然灾害等所致。三是处理过程难度较大。由于出事地点和当事人均在国外,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了解事件情况,沟通、交涉难,在处理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当事国政府、肇事人、受害人及其家属,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当前,国际恐怖组织、分离组织和极端宗教组织的介入,使得各国海外公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局面。这些组织的成员往往受过系统的训练,事前常经过精心策划,手段更为老练,与传统的海盗、黑社会及刑事犯相比,对一国海外公民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此外,受后冷战时期泛政治化的影响,传统的暴力集团(海盗、黑手党、刑事犯罪分子)渐向政治化倾斜,导致其在制造国际事端时往往除谋取经济利益外,还有很深的政治图谋。 再有,随着武器走私和高技术的广泛应用,许多暴力组织及其成员均装备有先进的武器和通讯设备,增大了政府应对时的难度。 危机处理考验政府应对能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维护本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1954年《宪法》第9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国外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这条规定为后来修订的宪法所采纳。此外,对海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在《继承法》、《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海商法》等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和体现。 按照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和法人均是中国驻外使领馆保护的对象,其中中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不仅包括来自大陆的中国人,也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中国公民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类是临时出国探亲、旅游、经商、学习或工作的中国公民。中国为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权益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进一步提高危机应对意识,强调“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海外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2003年5月,中国外交部出台了最新版《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外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保护本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给中国留学生、旅游者和侨民提供了如何寻求使领馆保护的方式和途径,并规定如领事馆工作人员没有尽到职责,公民可向外交部领事职能部门、纪检委和监察局投诉。 其次,在处理公民海外安全问题上,中国政府始终持温和而稳健的态度,主张按照事实的本来面目,在遵循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在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基础上坚决维护本国公民的正当权益。与一些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在对待海外公民安全问题上并没有采取过激的做法,从而减小了突发事件对国际关系可能带来的冲击。 再次,加紧完善中国公民在海外紧急情况下的救助措施,如敦请中国公民及时到本国驻当地大使馆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以备特殊情况时开展救助之需;补充完善以交通事故、人质劫持、暴力伤害、抢劫等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事发后及时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保全证据,联系驻在国有关部门,并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和后勤救助等。 中国政府在加强海外公民保护方面也面临一些难点问题,需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其一是非法劳工和偷渡者问题。这些人因为没有合法的有效身份和签证,所以即使受到雇主欺压也不敢报警,更不敢寻求中国使领馆的帮助,在处理善后和赔偿等方面就与合法公民有差别,中方在与外方交涉时也比较被动。其二是双重国籍问题。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领有所在国护照的华人往往不能被视为中国公民,因此在其权益受损时,常难以得到有效的救助。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中国政府和使馆在其遇到困难时,通常也会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援助。如1999年印尼发生排华暴乱期间,中国就曾帮助印籍华人脱离险境。- (作者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亚非所助理研究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