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乱收费 停 省开始整顿道路站点 减收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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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07:36 黑龙江日报 | |||||||||
规范机动车监测的经营和收费记者 王玮 本报讯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进一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努力打造一个高效、文明的绿色通道。 审查涉及机动车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省政府重新审批,编制目录并公示,目
继续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和检查站。按照有关规定应该撤销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撤销;对符合保留条件的站点由省政府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对已转让收费权的道路收费项目,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违反国家规定的,要坚决撤销;按国家规定批准收费期限届满的,要停止收费。严禁将已取消的违规设立的道路收费项目的收费转移到未被撤销的道路收费站进行变相收费。今年要着力抓好道路站点整顿,按标准减少收费站。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收费。要加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安全技术检测站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停止委托,责令整改。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性能检测站为社会化的、独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各级运政管理机构不得经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各级运政管理机构不得经营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站工作人员不得穿着交通行政执法服装,不得强行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接受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测项目。对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一律取消。 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公路和城市道路“三乱”。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辆收费和道路站点审批制度,加强对道路收费站点审批的监督。积极探索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方式改革,从源头上有效解决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收费站点不符合规定、收费仅够养人或不够养人等突出问题。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