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市政工程处未做环评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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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09:34 中国环境报 | |||||||||
张道勇 在城市搞房地产开发,不办理环评手续,环保配套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市政工程处缴纳了环保行政罚款5000元。 巴州区环保局在执法中查明巴州区市政工程处于2001年在巴城后坝印盒路竣工的建筑
而巴州区市政工程处对处罚决定提出异议,请求行政复议,同时请求区政府对区环保局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巴州区政府随即审查认定,该工程处环境违法事实虽已超过两年,但其违法行为仍未终止,因此,巴州区政府于2004年元月15日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维持巴州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