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巡回法庭开门仅一月 收案标的达一亿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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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09:49 新华网 | |||||||||
4月12日,广州海事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刚刚“满月”。一个月来,该法庭收案标的额已达人民币1亿多元。庭长程生祥说,一个月受理案件这么多、诉讼标的额这么大,正好说明成立巡回法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海事司法资源待充实
按国家有关规定,广州海事法院负责广东省沿海海域、与海相通的内河水域、港口及其岸以及南海部分海域的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因为广东省海岸线长,法院管辖地域广泛,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突出。为此,该院于1993年起陆续成立深圳、湛江、汕头三个派出法庭,使上述问题得到缓解。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国内和涉外海事商事纠纷逐年大幅增多,不少离派出法庭远的群众发生海事海商纠纷时,只好就近找地方法院打官司。地方法院审判人员没有审理这类案件的任务,也没有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有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当,裁判不准;有的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误时误事;还有些案件长时间无法结案,不得已再移送到海事法院。这些问题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而充实海事司法资源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法官身兼审判宣传二职 针对这一新情况,广州海事法院决定在江门市成立广州海事法院巡回法庭,专门受理珠海、中山、阳江、江门地区海事案件,解决当地群众投诉不便的困难。该庭今年3月12日在该市堤东路11号正式成立。巡回庭成立后,法官们在当地司法局协助下,积极向律师们宣传海事法律知识;走访当地港航、保险、海事局、渔监、渔政等单位了解情况,告知该庭成立和受案范围。 海事局每天都有大量与海事商事有关的人查阅来往船舶通告,为了让更多的当事人知道在家门口就有受理海事案件的法庭,程生祥还与海事局商量并征得同意,准备制作一张写有巡回庭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的告示,贴到海事局办理签证的大厅通告栏内。 巡回法庭远离本部,很多复杂问题必须自己独立处理,广州海事法院特别派出3名骨干担任巡回法庭法官。由于受案多工作量大,3名法官一个人顶几个人用,程生祥笑称:“我们既是审判员,又是海事法制宣传员。”(贺信胡后波)(来源:南方日报) | |||||||||